社会工作,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社会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2021年,社会工作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社会工作专业主要研究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助人为宗旨,对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弱势人群进行救助和服务等。例如:对于孤寡老人的陪护,对于家庭矛盾的调解处理,对于青少年的心理疏导,对于贫困者的救助关怀等。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妇联、慈善等机构从事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社会矫治、心理疏导、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工作。
专业发展
国家教委于1987年底决定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专业,1988年初正式下文通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开办该专业。1989年10月北京大学招收的第一届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入学,同时受民政部委托培养社会工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2021年,社会工作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023年,教育部发布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社会工作专业为法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302,属社会学类专业,授予法学学士。
培养标准
学制与学位
社会学类专业基本学制为全日制4年本科,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学制年限,总学分为150学分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休学或保留学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生毕业所授学位为法学学士。培养目标与方案建议每4年评估和修订一次。新增设的专业,其培养目标和方案必须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论证和评估。
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秉持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素质要求
1 思想道德素质
具有团队合作意识,遵守专业伦理和职业道德。
2 文化素质
具备良好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及科学素养,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了解并尊重文化的多样性。
3 身心素质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质测试标准。心理健康,乐观向上,具备良好的自我调适能力。
4 专业素质
关心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具有从综合性、整体性视角分析社会现象的知识与能力;具有对多元文化的认知、理解与沟通的知识与能力;开展社会服务,具有促进社会政策完善与社会进步的价值取向、专业知识和能力。
能力要求
1 基础技能
具有良好的中文表达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研究和交流;熟练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
2 专业能力
熟练掌握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社会学类专业的视角,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具备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市场研究与咨询、社会咨询与规划、政策研究与评估、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业能力,以及运用社会学类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
3 学习与创新知识的能力
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良好的创造性、反思性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设计工作和研究的项目、内容与方案的能力。
4 知识应用与职业工作的能力
对现实社会的了解、认知和适应,理论联系实际,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和团队合作,创新创业童识和能力。
知识要求
与社会学类的整体要求相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知识要求上,第一,要求掌握扎实的中文、良好的外文以及文献和信息检索等基础知识;第二,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民族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伦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第三,具备一定的高等数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物理科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理科学等自然科学知识;第四,熟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民族、宗教爱情等方面国情,了解世界人口、民族、文化、国家和社会状况。第五,掌握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及学科发展,分支学科与主要研究领域的相关知识。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依知识的性质分为两类:①理论类课程,包括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书业类课程;②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包括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
依知识的结构分为两类:①基础类知识课程和环节,包括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②专业类知识课程和环节,包括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
依在专业教育培养中的作用分为两类:①专业核心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实践环节;②非专业核心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包括非专业核心课程和非专业核心实践环节。其中,非专业核心课程包括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等,以及未被(培养方案)选定为专业核心课程的所有课程;非专业核心实践环节包括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劳动实践、社会服务、志愿者活动或义工等,以及未被(培养方案)选定为专业核心实践环节的所有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
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与社会服务、课外社会实践/创业实践活动、各种学科竞赛等。
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
包括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专业实习、毕业创业实习、课程论文、学年(期)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创新创业讲座/策划等。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包括社会统计软件应用实验课、电话访问调查实验课、行为科学实验课、社会个案工作实验课、小组工作实验课、创新创业实践课等。
专业实习包括社会调查实习、田野调查实习、社会工作实务实习、创新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
毕业写作
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写作一般采用论文形式进行,选题聚焦社会生活、社会实践、社会发展、社会历史中的实际现象和问题,要具有特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体现社会学类专业的理论视角和理论基础。围绕所要研究的问题,比较系统地回顾以往的研究成果,深人分析其优势和局限。研究设计和研究内容。须包括关键词及界定,研究思路或研究设计,理论视角或理论基础,研究方法、操作化方案,翔实的定性或定量资料及来源说明,分析研究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可评估性的项目设计与方案,具有评估对象、资料、方法的分析等。正文一般在7000字左右,其他部分根据需要决定。
指导教师应在选题、文献阅读、理论构思、概念化和操作化、田野调查、数据(资料)分析、写作规范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通过面谈、电子邮件、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讨论交流,并须认真通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深造,参加考研,考研方向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保障术等。
就业方向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一般可以选择妇联、慈善等机构,从事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社会矫治、心理疏导、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工作。
教学条件
师资队伍
教师结构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队伍要求与社会学类社会工作专业要求相同。专任教师队伍应按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配备。为保证专业类课程的教学,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社会工作专业可包括专职实习督导)原则上不少于10名。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90%,至少50%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 40%。实验室应配备专职的管理员或实验员。社会工作专业应配备专职的实习督导教师,其生师比为60:1左右。
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任教师,其专业背景为所任教专业的比例不低于40%,或专业背景为社会学类专业、心理学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的比例不低于80%。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所担任的教学课程或环节应相对稳定,并具备与所承担教学任务相关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实务经验;具备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的能力,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设备资源
信息资源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综合性本科高校的生均图书量应不少于100册生均年图书进书量应不少于4册;纸质专业期刊不少于20种。学校公共图书馆和院系专业图书资料室应有一定数量与社会学类专业有关的图书、刊物、资料、数字资源和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图书资料室或教务部门应保存各类教学文件、学生论文、科研成果等资料。
教学设施要求
(1)专业实验室
社会工作专业必须有能满足专业培养需要的专业实验室,能够为专业教学课程、环节提供必要的实验设施和设备。
专业实验室面积的基本标准为:在校学生规模100人以下的,不小于100平方米:学生101~200人的,不小于150平方米;学生200人以上的,不小于200平方米。
实验教学应有计划、方案、大纲和规范,实验教学应纳入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专业实验室应有管理规章,有实验室使用记录,有符合技术要求的专人管理。
(2)专业实习基地
社会工作专业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能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能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社会工作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通过多种途径建设专业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可有社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等多种类型。鼓励学生到创业型企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型企业单位实习,到政府或社会的创业孵化机构、社会组织的孵化机构实习。社会工作专业所在院系应与实习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建设。实习学生与签约的专业实习基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法人资格的机构、组织等)的配比一般不高于10:1。
教学经费
社会工作专业生均教学和科研设备的总值不低于3000元。
生均年常规直接教学经费不低于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必须有充足经费保障学生实习、教师指导实习和实习基地建设。
新设专业开办经费不低于20万元(不包括固定资产),生均教学和科研设备值不低于3 000元,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保持经费持续增长。生均年常规直接教学经费不低于学生所缴学费的 20%。
质量保障
质量保障体系
社会工作专业所在院系应切实以持续改进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本标准各项内容,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从招生到就业的闭合式质量评估指标、评估数据、评估机制和评估制度,加强教学指导委员会、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自觉开展经常化的自我评估和改进工作,并接受教育部和相关评估机构的审核评估。
教学效果评估
教学效果评估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内容。社会工作专业所在院系应对教师开展的所有形式的教学活动的效果进行常规评估,督促教师不断探索教学改革,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评估应结合教师自评、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和领导听课等多种方式,评估内容、指标和程序应力求科学、全面与合理。
生源与就业质量
生源与就业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应根据自身特色,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合适的学生学习,建立评估生源质量的科学指标,对生源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社会工作专业应加强对学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对学生毕业去向和发展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建立学生就业质量反馈和改进机制,通过完善人才培养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或创业。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社会工作开设院校.中国教育在线.2023-04-28
社会工作专业概况.中国教育在线.2023-05-18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5-07-01
王思斌 | 怀念罗豪才校长,发展中国社会工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5-06-16
简介 | 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简介.微信公众平台.2025-06-16
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今日头条.2023-04-28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中国传媒大学.2025-07-01
社会工作.阳光高考.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