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宝安法院,位于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该院是深圳市历史最悠久的法院,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11月11日的宝安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等。截至2025年,宝安区人民法院设有12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法庭。现任院长为耿焱。
宝安区人民法院曾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重大荣誉。
历史沿革
宝安区人民法院是深圳市历史最悠久的法院,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11月11日的宝安县人民法院,在历届班子的带领下,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重大荣誉。
截至2025年,宝安区人民法院设有12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法庭。司法管辖区宝安区是深圳经济大区、产业大区、人口大区,GDP规模逾5200亿元,登记商事主体91.5万家,截至2025年,常住人口454.5万人,司法管辖区案件体量大,收结案总数、法官人均收结案数均长期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
部门职责
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向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本院人员的思想政治、 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本院人员以及本院的监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信仰法治;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更新至2025.07,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宝安法院简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法院领导.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2025 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宝安法院机构职能.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荣誉展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荣誉展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
荣誉展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5-07-15